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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易考原

古易考原:

书名。是一部研究易学象数之专著。三卷。明梅鹫撰。卷一论《伏羲卦画》之易,下分《始作八卦第一》,《八卦圆运第二》、《八卦方列第三》及《伏羲六十四卦方图》四目;卷二言《伏羲蓍数之易》,下分《河图第一》、《太衍第二》、《揲蓍立卦生爻第三》及《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兼释易、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十六画、三十二画、六十四画和《伏羲揲蓍生卦图》等;卷三详辨夏商周即连山、归藏、周易三易及《互体图》等。书首引《系辞》阐明孔子以伏羲之易为卦画之易,而以“三代之易皆发明伏羲蓍策之易,以为尚占之用,未有及千卦画之易也,及于卦画之易者,夫子一人而已。故吾作《考原》之书,首之以伏羲卦画之易者,盖述夫子之意也”。又谓“汉儒以为则河图而画卦,宋儒以为见兔亦可以画卦,皆出于臆说”。于伏羲卦画之易,“以为止作三画之八卦,文王重为六十四卦”之说不确。谓古易六十四卦中,有八卦为“经卦”,余五十六卦为“别卦”。即以三画之八卦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依次为基,复顺次加此八卦于八基卦之上而得六十四卦。所加之卦与基卦同者名“经卦”,称为“始作、其余则称为“引卦”,名之曰“作”。如以三连之乾为基卦,分别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置于其上,即得六画之卦为乾、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其中乾为“经卦”,称“始作乾”,其余七卦为“别卦”,称“作乾”。这是因为“乾在下为主于内,加八卦于上,以发明乾之别而已。故总名之曰作乾”,若“乾在他卦之上,则不为主而为他卦之别”,他卦类此。又谓六十四卦乃伏羲所创,书称“六十四卦之名,伏羲始制之字也;六十四卦之称,伏羲始呼之声也”(卷三)。卷二言大衍之数为九十九,以五十为体,四十九为用,有“伏羲则河图衍数为大衍之数图”如下:一与二合为三,二与三合为五,三与四合为七,四与五合为九。(合三五七九为二十有四)五与六合十一(一居中,中合前后二十四共四十九)六与七合十三,七与八合十五,八与九合十七,九与十合十九。(合三五七九为二十有四)。(按图为横排,竖排即原图)后五项凡为十者五,此五十为大衍之体数,此四十九者乃大衍之用数。谓孔子赞河图数之妙曰:“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又“未有言之则以画八卦者,乃刘歆之妄,而先儒误从之耳”。《四库全书总目》谓其“于古所无授受”,然亦不失为一家之言。其篇末之“总卦变图”以乾坤二卦为例,论一卦之可变为六十四卦,占卦各有主画,爻变各有占法。引“朱子卦之一画变者六,二画变者十五,三画变者二十,四画变者十五,五画变者六,六画皆变者一,合之为六十三,并本卦不变者共六十四。一卦变成六十四,六十四卦变成四千九十六,焦赣《易林》正如此”(卷三)。则所言并非全无根据。本书收入《续道藏》“给”帙,涵芬楼影印本1100册,文物出版社影印本第36册第92—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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