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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牟子理惑论》“三教论争”中的道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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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道内涵:

印度大小乘佛教一般将佛教的教理体系归结为“四圣谛”(苦集灭道)及“三法印”(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涅槃寂静),这构成了整个佛教庞大哲学理论和伦理思想的基础;然而东汉三国时代的中土佛教以及牟子认识中的佛道内涵并未达到如此的认知水平。汉代所理解的佛教浸染了浓重的黄老之术色彩,如袁宏《后汉纪》便说:“沙门者,汉言息心,盖息意去欲,而欲归于无为也。”牟子论佛教所言之道时说:

“道之言导也,导人致于无为。牵之无前,引之无后,举之无上,抑之无下,视之无形,听之无声,四表为大,蜿蜒其外,毫厘为细,间关其内,故为之道。”

“无为”概念在先秦思想中主要由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所创造并运用,具有深刻的哲学辩证智慧与圆融的处世策略。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37章)无为首先在道化哲学本体论上建立了终极的统摄力量与运化机制,再次道内化于社会存在及个人行为便成为循道而行、无为自朴、清静自然的生活方式与个人修为境界。牟子对佛道所作的解释,则基本上是从道家对道的论述而借用来的。例如《老子》说:“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35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14章),《庄子•知北游》说:“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 ;《淮南子•原道训》说:“累之而不高,堕之而不下,益之而不众,损之而不寡,斫之而不薄,杀之而不残,凿之而不深,填之而不浅。” 。道家对道的描述和规定说明了“道”是一种终极和绝对的存在,超越人的理性和感性认识,也不受现实具体事物的局限,是一种根源性与抽象性的本体规定,这种深湛广博的哲学义理为牟子解释佛教之道提供了具有巨大融通性的参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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