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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庄子的“言意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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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不言”和“无言”也是“卮言”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曰言无言。言无言,终身言,未尝不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可见自然的宣泄未必借由人世寻常语言,也只有抛弃了主观成见的言说,才可能具有永恒的价值。与卮言不同的是,“不言”和“无言”更多地描述了得意之后与道合一的宁静的状态了,既已忘言,又何必再言呢?既不再言,也未尝不言。这便说的是“大道不称,大辩不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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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庄子“言意之辩”之后

道家出世,超越人的本位而尊崇“道”绝对性。一方面体现了万物根本,开启了形而上的境界,另一方面又为士人开启了超越现实生活的精神境界。因而庄子的“言意之辩”是以对现实的否定和形而上的哲学为基础的。

儒者通过神化圣人来确立自身言说的合法性,并以“圣人”为目标的修身和治世方向,道家则对人的立法秉持怀疑乃至否定态度。《庄子•胠箧》有“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的社会现象,并将其归为“圣人之过”。既然圣人为世间的立法存在着如此之大的缺陷,又为何一定要盲从而信之?于是道家就将视野转向万物之根本,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而确立了以自然为人立法的道家逻辑起点。由此出发,不断强化突出“道”的神秘性与虚无性来建立道家思想体系的核心,其过程便是间接地将“道”模糊化、疏远化,以陌生化的效应来提高“道”的境界和地位。世人越是无法直观地感受到“道”的标准,就越是不能凭借言说来把握或呈现它。因此,道家抛弃世俗言语的羁绊,将“得道”建立在否定一切人为之物的基础上,通过“损”、“心斋”、“坐忘”等方式将主体精神“自我解构”,从而不断接近这个遥不可及“道”,并最终以主体内心和主体本身的一无所存来达到人生之最高境界——与“天地之道”合二为一。

当然,庄子所谓的“卮言”,虽为替自然宣泄的不带有主观色彩的表达,但终究是不免带有强烈理想主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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