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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老子参校合注(续)(二)

其余两分句比较明白,无须多释。

王蒙说,本章全是用提问方式展开论述,带有一种不确定性、呼吁性、祈使性。这是一种理念,这是一个请求。

《帛书甲》生之,畜之;生而弗有,長而弗宰也;是謂玄德。

《帛书乙》生之,畜之;生而弗有,長而弗宰也;是胃玄德。

《傅奕古本》《范应元古本》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校注]

帛书“胃”借为“谓”;下两句“弗”字,傅本与后来众本皆作“不”;后句帛书有尾字“也”,傅本与众本皆省。众本与帛书的最大差别是有“为而不恃”一句,这句似是后人依第51章同样文句而增;陈鼓应主张将本段全部删除。本段应是老子引前人成说,以补充养气之要,由“生之,畜之”引申出“生而”、“长而”二语,原与“为而”之句无涉。

“生之,畜之”没有主语,是谁在生、畜?生、畜些什么?河上公说是“道”在生、畜,生、畜的是万物;多数注家都是这个看法,而蒋锡昌认为生、畜的是人民。元吴澄对本段的解释有些不同:“生之,谓气之未生者生之而有恒;畜之,谓气之已生者聚之而无损;生之者虽有所生,而实无心于生之,故曰不有;畜之者虽有所为,而实无心于为之,故曰不恃;如为官长者,虽宰夫民,而实无心于长之,故曰不宰”。今按:如果将本章看作是道家养生术的讲述,则本段生、畜的主人应该的修道者,所生、畜的产物是元气或“丹”,修道者虽然使这些产物不断生和长,但并不居之为有,不认为有宰的权利,这是炼家应有的心态。

“玄德”的解释也有多样。王弼说“凡言玄德,皆有德而不知其主,出于幽冥”;李荣解为“忘功德”;苏辙注“虽有大德,而物莫之知”;陆佃说“天德之谓”;陈象古说“玄德,运之在心,不彰于外”;黄茂材说“德之妙者,复与道合”;吴澄注“玄妙不可测之德”;奚侗说,“犹云至德”;蒋锡昌解为“无名之德”;傅佩荣则解为“神奇的德”,用以描写道的作用,或圣人悟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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