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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老子参校合注(续)(二)

道经第九章(楚简40字,帛书42字,傅本41字)

《楚简甲》持而浧之,不不若已;湍而群之,不可長保也;金玉浧室,莫能獸也;貴福喬,自遺咎也。

《帛书甲》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兑□之,不可長葆之;金玉盈室,莫之守也;貴富而驕,自遺咎也。

《帛书乙》㨁而盈之,不若亓已;𢵦而允之,不可長葆也;金玉盈室,莫之能守也;貴富而驕,自遺咎也。

《傅奕古本》持而盈之,不如其已;㪜而梲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室,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校注]

楚简有不少衍文、脱字。“浧”,赵建伟读为“呈”;整理者读为“盈”,是。下句简本衍一“不”字,又脱“其”字。“湍”魏启鹏、赵建伟皆读为“抟”;李零、高明以“湍”是“揣”的借字,是。“群”,李零、赵建伟都以为先作为“允”的音近借字,又转化为“兑”的形近借字,实际上应读为“锐”。“獸”、“福”、“喬”是“守”、“富”、“骄”的借字。第7句又脱一“而”字。

帛书甲本有衍文及断烂。首句“扌直”字难解,因陈景元注本说《指归》此句为“殖而盈之”,整理者疑此字为“殖”;此字宜从傅、范古本用“持”。乙本“亓”、“𢵦”为“其”、“揣”的古写。第2句乙本“允”当是“兑”的形近借字,本字为“锐”;第3句甲本“兑”字后面误衍一字,应删除。第4句甲本尾字“之”,应是误写了前句尾字,当依乙本改“也”;“葆”与简本“保”通。第6句甲本比乙本少一“能”字,与楚简核对也该补上。以下两句甲乙两本相同。

傅本第2句“如”,简帛作“若”,可以互通。第3句“㪜”字,注为“量也”;孙诒让认为即“揣”字或体,应作“捶”字解;朱谦之以为“揣”是老子方言。下面“梲”字,注为“解也”;王弼本作“挩”,马叙论以为可读为“锐”;今按“允”“挩”“梲”皆在“锐”的借字之列,古人抄书时这种假借比比皆是。第4、6句省去帛书尾字“也”;第5句“满室”,河上公、王弼本作“满堂”;简帛为“盈室”,故“满”字是避刘盈讳而改。第7句“富贵”为后世习用语,简帛古本均作“贵富”,因远古时期“富”并不重要。末句因省尾字后句式不整齐,所以比简帛增加了一个“其”字。

蒋锡昌据《国语•越语》“夫国家之事有持盈”,《诗经•凫鷖•序》“能持盈守成”,得知“持盈”一词是古代成语,意为保持盛业,老子欲与下句相对,变化成“持而盈之”的句型,意为执盈而不失。按蒋氏是把因果弄颠倒了,“持盈”一词实际上是从《老子》这句话引申而来,“持而盈之”也不是他所说的意思。《说文》“持,握也”;《凫鷖•疏》“执而不释,谓之持”;“盈”义为过分充满。一个人端着满满一大碗水走长路,就是“持而盈之”最直观的写照,干这件事简直是自寻苦恼,倒不如把碗放下,那就叫“不若其已”。河上公注“已,止也”。

“揣而锐之”的解释,据《说文》“揣,量也,一曰捶之”;《集韵》“揣,冶击也”;因此王弼注“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意思是先把铁条捶尖,再磨得锐利无比;然而越是尖,越是利,就越不容易长期保持那种锐利程度。老子在这里提了个醒。下面两分句明白晓畅,无须多讲。

丁原植把这3个分句都解释成商业行为,将“持”读为“殖”,第1分句意思就成为“积藏货物而充盈之,不如中止不为”;将“揣”释为衡量、估价,第2分句意思就成为“衡量货物价值而积聚之,不能保证长久获利”;第3分句显然就指满屋子的财产不容易守住;而第4分句则是对前面三项的总结。刘笑敢根据后文“功遂身退”并不与商业活动有关,基本加以否定;指出老子常常博采譬喻,不一定数句皆以一事为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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