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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老子参校合注(四)

刘笑敢说,对本章的众多解释中,有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两种极端的说法。利己论以冯友兰为代表,认为以身为贵于天下,即杨朱学说“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的“轻物重生”之义;这种解释与老子强调功遂身退的思想不合。高亨的解释与之相反,认为“贵者,意所尚也;爱者,情所属也;以身为天下者,视其身为天下人也”;“是无身矣,是无我矣,是无私矣,方可以天下寄托之”。张松如说,“无身”之义,是遗失乎,是遗忘乎?遗失其身是不可能,那就是遗忘,于是可判冯说为曲解,高说符合老子之旨。与高亨皆主利他主义的,还有詹剑峰、张扬明等。刘笑敢认为“无身”之身重在一己之利,是世俗利益之身,必然会引起利益纠葛,与“大患”同等;“贵身”之身不同,是脱离世俗利益的真身,没有野心,不懂贪婪,把天下交给这样的人,可以放心。

十四章

《帛书甲》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聽之而弗聞,名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

《帛书乙》視之而弗見,命之曰微;聽之而弗聞,命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命之曰夷。

《傅奕古本》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摶之不得名曰微。

[校]

帛书“捪”应是“抟”的借字;王弼本、敦煌写本作“搏”,易顺鼎说是因形近而误;宋陈抟字希夷,盖取其义,可以作证。傅本作“抟”;乙本末一分句“命”字,是“名”的借字。“弗”,众本皆作“不”,互通。帛书各分句比傅本及后来众本多“而”、“之”,语气舒缓,当是初文如此;诸书引文中亦可见此种痕迹。但帛书两本“微”、“希”、“夷”次序,与傅本(包括后来众本)的“夷”、“希”、“微”差异很大。这三个字音义皆都很相近,混淆是难免的,《六帖》也引有以“微”字居首的版本;可见帛书是古本初文。马叙论谓“几”“夷”草书相似,故混。

[注]

李约注“夷,平也”;“希,无也,亦少也”;“微,妙也”;吴澄注“夷谓平夷”;“希谓希疏”;“微谓微茫”;高明引《礼记•学记》孔疏“微,幽隐”;《广雅》“夷,灭也”;张松如说,这三个字“诸本交错,似无固谊,大约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帛书将看不见的称为“微”(小得几乎没有),听不见的称为“希”(轻得几乎没有),摸不出的称为“夷”(平滑得几乎没有),显然是十分贴切。傅佩荣说,平常人们总是用看、听、摸这三种感觉来确定东西到底存不存在,可是老子说还有三种感官无法掌握的东西,分别给它们定了名。

《帛书甲》三者不可至計,故𡇯而为一。一者,其上不𠈅,其下不忽,尋尋呵不可名也,復歸於无物。

《帛书乙》三者不可至計,故𦀲而為一。一者,亓上不謬,亓下不忽,尋尋呵不可命也,復歸於无物。

《傅奕古本》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一者,其上之不皦,其下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校]

帛书“至计”是“致诘”的借字。甲本“𡇯”、乙本“𦀲”,皆为“混”的借字。乙本“亓”是“其”的古写。甲本“𠈅”借作“攸”,乙本作“谬”,即《想尔》、敦煌写本“曒”的借字。乙本“命”与“名”互通。“寻”是“绳”的借字。“呵”今字为“兮”。

帛书开头无“此”字,与第1章“两者同出”句例同,傅本与后来众本均有“此”字。按有此字才与上文衔接,语气和缓,应补上。

帛书第3句“一者”,《文选注》引文及傅本都有,后来众本皆脱。但傅本下两句多两个“之”字,似赘宜删;傅本“曒”作“皦”,“忽”作“昧”,字义相通。高明说帛书“攸”“谬”古音相同,声在明纽,与在见纽的“皦”通假;“忽”与“昧”双声叠韵,音同互假。傅本“忽”作“昧”。

[注]

“致诘”的意思是追究。视觉、听觉、触觉所不能感知的“微”、“希”、“夷”三者,无法追究下去,它们自然就混淆在一起了,只好称之为“一”。这个“一”,不像其他物质,上面为“皦”,就是光亮;下面为“昧”,就是昏暗;那是一种“绳绳兮”的状态,河上公说是“动行无穷极”;成玄英说是“运动之貌”;苏辙说是“运而不绝”;简直不可名状。人家见它过来过去,运动不歇,还以为它有个实体,谁知它终于归为乌有,“复归于无物”。傅佩荣说,感觉不到的三种混而为一,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人活在“混而为一”里面,当然感觉不到整体;二是要去掌握时根本不可能用语言来描述。老子想用各种方式突破感觉和认知,刻意对道体加以描写。人的感觉对此无能为力,那是个未分的整体,若隐若现,所谓“不可名”,就是不受理性思考能力的限制,最后只好用“无物”来描述。“无物”并非虚无,只是指它不是世间的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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