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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给《老子》的“道”下个定义

由这段话,又可看出三点。第一、事物是由少到多,由简到繁有规律地发展的,今日之繁华世界原本混沌,是不断发展才有日月星辰,才有生物和人的,所以,道表达了世界的初始、本原;第二,事物的发展主要不是由外因(神)推生的,也不是因某人的意志而生发的,而是来至自身的阴阳冲和(对立的斗争、统一),这很合毛泽东说的“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矛盾论》),而这正是万事万物发展的根本规律;第三,“二生三,三生万物”,说明人生于天地,离不开天地,人和万物不可分,是大自然的一个子系统,都统一于道,人不能和大自然对立,而道,正是这万有存在的共同的必然性或普遍规律;第四、“三生万物”以后,大自然还会继续演化,道,还将继续久远的控制整个世界,发挥无限的作用;第五、世界有了人,也就有了精神活动,精神也由道(普遍规律)而生,道成为物质和精神一统之母,继续发挥着通向高端的生发调控作用;第六、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牵一发而动全身。

3、“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25章)这段话告诉我们:其一、道所反映的时空是先于天地、大于天地的,是与上帝无关的;其二、道反映的状态是独立、周行不改。这就是说,道反映的时空是无限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第三、道是一种控制机制,天地是按道而生发,道可叫天下母;第四、暗示了客观世界是可以认识的,道是对客观世界的概括和反映。

4、“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分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6章)。这段话多数道学家都是从修身养性出发来解释的。我这里从哲学角度作如下解读。第一,“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表万物多形多态、多姿多色,各按自身规律发展;第二,常,本意是恒常,引伸为表“万物运动变化具必然性——具永恒的规律性”;第三,“不知常(不知永恒规律),妄作凶”。很明显是指违反客规律、主观妄为,后果凶险;第四,“知常容”也就合道(合规律),就会没身不殆(终身不致败亡)。说明了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只能遵循,不能违反的。

5、“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55章)(万物都有生长壮老死,那么,壮为什么叫不道?其实,在古汉语里,有一种“使动用法”,这和“春风又绿江南岸”一样。物壮,是表使物壮盛。)翻译过来是:知道常(规律)叫明智,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叫逞强。促使事物壮盛就会加速衰老,这叫不合道,不合道会早亡故。再次说明了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种必然性,是只能遵循不能违逆的,而这个普遍的规律,老子:“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联系全文,“道”具有“大”的形态、具有“一”的功能,都指的是道具普遍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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